我小时候,妈妈经常批评我挑食。其实我也不是很挑食,不过是不爱吃鱼。每次妈妈端出一条还冒着白气的红烧鱼的时候,我不仅无动于衷,甚至还有些躲之不及。于是妈妈便骂我道,真是傻孩子啊,这么好吃的鱼居然不爱吃?!我表面上不作声,心里却抱怨道:你觉得好吃我又不觉得好吃。后来,学生不爱弹巴赫,我也着急了,你这傻孩子,这么好的音乐居然不爱弹?!刚说完就发现此话怎么似曾相识呢?于是我开始认真思考,为什么小朋友不爱弹巴赫?
许多琴童,尤其是经历过“考级”折磨的孩子会对巴赫印象很差,谈“巴赫”色变,因为巴赫往往是三首考级曲子中,折磨他们最厉害的那一首。许多热爱音乐的成人朋友们却最喜爱巴赫的音乐,更有趣的是,他们中的不少人正是当年恨巴赫恨得最凶的琴童。同样的音乐,为什么不同的人听起来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
经过反复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我发现这其实是一个孩童对于音乐的认知成长的问题。孩子成长的第一个音乐实践活动,是跟着身边的音乐节奏律动,第二个音乐实践活动便是试图把听到的旋律歌唱出来(不一定需要把音唱准)。有了这第二步,才有学习乐器的可能。所以还不会唱的孩子,就先别着急学钢琴。
孩子对于音乐的认知,一定是从单音、单旋律开始,从此他们除了用嗓子歌唱,还能用钢琴歌唱。所以启蒙教材的曲子都是如此。这时候,钢琴老师作为一名已经建立了西方音乐审美观(即多线条的冲突与和谐,也就是“复调”)的人,觉得单线条太单调了,不好听,于是给学生加上伴奏,配上各种复杂的和声织体对位,觉得这样一来音乐就丰富了,孩子就有兴趣了。这么做的老师大多都是音乐修养相当高的老师,对教学也很有想法,可是这里出了问题,犯了错误,错就错 在用自己的审美来取代孩子的审美。就像我妈一样,用自己的口味取代我的口味,她觉得红烧鱼好吃,就认为我也要觉得好吃。
多年以前,有一个文艺青年下乡为工农兵演出的活动。有一位手风琴拉得不错的青年,演出之后得到了老农民的赞赏,他们表示:您拉得太好听了!但是,如果能把那些“咕阿咕阿”的声音去掉,就更好了!青年纳闷,哪有什么“咕阿咕阿”的声音?仔细回想,原来指的是伴奏的声音。难道加了伴奏不是更好听了吗?原来老农民听不习惯有伴奏有和声的音乐,他们耳中的音乐很少有多线条的。虽然孩子不是老农民,但是也有相似之处。西方音乐的审美观还没有在他们心中完全构建起来,“伴奏”这事儿,对成人来说是锦上添花的话,对他们来说也许就是多此一举。
当然,为了慢慢启发与影响孩子“音乐三观”,教师当然要加入伴奏,但伴奏一定要简洁明快,切勿过于大声,或音符过多,并最好有与孩子演奏的旋律八度或同度重复的部分,不然这伴奏反而就喧宾夺主,成了干扰他们听见旋律的“噪音”。教师需要明白的是,加伴奏的实质不是给学生糖吃,不是激发兴趣,而是给他们加码,增加演奏难度。
当然,孩子学琴一段时间之后,接触过一些左手部分有伴奏的曲子后,对于伴奏就已经不陌生了。这时候,老师可以慢慢将伴奏部分丰富化,多样化。如果有机会进行室内乐的合作,对于进一步构建孩子的复调音乐观有帮助。对于音乐的认识,又有可能上升到一个新的档次。在巴赫时代,一家人晚饭后搞个重奏什么的是重要的娱乐项目。巴赫有大量的协奏曲,三重奏鸣曲等都是为这种场合写的。在合作中,我在管好各自的声部的同时,还要配合别人的声部。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配合”。配合的感觉是奇妙的,是对于“他人即地狱”的最好回击。当你与另一人完全没有事先商量过,却在同一时刻,在音乐的领导之下,达到了真正的心有灵犀。这一刻,你就懂得了“复调”的美好,实质就是感受到他人的美好。
有过合作的经历以后,再弹复调作品,其实就是再现多人合作的场景,一人分饰多角儿,这又是更为有趣,也更具挑战性的活儿了。反过来,你若是还没有意识到合作的美好,那么一人分饰多角儿就是一个折磨人的累差事,难怪琴童们都要叫苦连天呢。学钢琴的本质是学音乐,学音乐的本质又是学趣味,学审美。趣味与审美都是学钢琴的内在驱动力,有了内在驱动力,外在的各种困难(技术困难,认谱困难以及其他的各种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文: 陆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