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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音乐与古典主义音乐的比较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4

 

 

 

 

       首先,要知道巴洛克是一个时期,而不是一种风格。这个时期出产的音乐作品就称为巴洛克音乐。在巴洛克时期,总体上,它代表了一种对绚丽、激情、宏伟、豪华、运动的热爱,是艺术严肃和轻松的一种交替。巴洛克风格在其艺术观念中,含有加强形式和视觉效果的因素。它摒弃尺度和规范,逐渐打破内容与形式的平衡。它酷爱曲线和斜线,剧烈的扭转,展示一切可以造成人们惊奇、赞叹的东西。 
       音乐形式上,巴洛克音乐主要有歌剧、清唱剧、康塔塔、协奏曲及其他器乐独奏曲等。题材上也因与历史时期的要求所采用宗教性和历史性的。因此,内容上就要求与形式上相符合。 
       巴洛克音乐时期中提琴音乐又比较有名。 巴洛克最早兴起的提琴音乐是小型室内合奏的形式,17世纪后半叶形成两种体裁:室内奏鸣曲和教堂奏鸣曲。室内奏鸣曲是一组风格化的舞曲;教堂奏鸣曲在曲调上较为严肃,它的四个乐章按慢——快——慢——快的顺序排列,基本不采用舞蹈节奏。在演奏形式上,这两类奏鸣曲都是两把小提琴演奏两个高声部,一把大提(或大管)演奏低声部,拨弦古钢琴或管风琴演奏数字低音(所谓数字低音是作曲家在乐谱上低音声部下方标出数字,表示应构成的和弦。键盘乐器演奏者可按数字符号即兴填充中间的和弦声部。这种数字低音的方法在巴洛克时期被广泛使用。)由于作曲家要在乐谱上写下三个声部,故以上两类也称为“三重奏鸣曲”。1700年以后,出现了带数字低音伴奏的独奏小提琴奏鸣曲和无伴奏的小提琴奏鸣曲。  
       巴洛克时期意大利的大型弦乐体裁是“大协奏曲”和“独奏协奏曲”。与独奏协奏曲独奏乐器与乐队竞奏的演奏形式不同,大协奏曲是以独奏乐器组(主奏部)演奏的不断变化的经过段,与弦乐队的全奏形成对比。   
       对提琴音乐做出贡献的是意大利波伦亚乐派。其中有卡扎蒂、维塔利)、巴萨尼、托雷利。他们既是作曲家又是演奏家。其中科雷利对波伦亚风格的影响最大。他就学于波伦亚,30岁以后的大部分生涯在罗马度过。他的三重奏鸣曲和独奏奏鸣曲发挥了小提琴的独特乐器性能,特别是连弓的抒情慢板乐章。教堂奏鸣曲的四个乐章之间运用调性对比的原则,标志了音乐形式思维的发展。
       托雷里把大协奏曲精炼为快、慢、快三个乐章,并确定了第一、二、三乐章,先由乐队完整地呈示主题——独奏组插段——乐队主题再现……   
       在大协奏曲和协奏曲创作方面,维瓦尔第是最为人们熟知的。他1703年受戒为神父,一头红发。因为其音乐受到人们的喜爱而有“红发神父”的绰号。他的454首协奏曲中,2/3是独奏协奏曲。他的协奏曲形式清晰,织体丰富,节奏富有动力性,独奏与全奏的对比已具有戏剧性。他的四部小提琴协奏曲,总称为《四季》,倍受人们喜爱。 
       由于巴洛克音乐是音乐教学法的基础, 因此甚至在它不再是作曲家创作音乐是的主导风格后依然保留了其风格化的影响。在19世纪初期,巴洛克大师们的乐谱出版了完整的版本,这样就引起了之后被称为“严格风格”对位法的复兴。随着门德尔松对巴赫合唱音乐的复兴,巴洛克风格在作为一种学院的教学法和正式的理论在19世纪产生影响力。整个19世纪,巴赫风格的赋格作为一种寻求的标准和包括一系列器乐作品的形式对作曲家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古典的”这一词汇本身包含平衡、节制、简洁和精致的概念。这些概念例如可用于“古典”建筑,但用以表达古典风格还不够贴切,古典风格音乐可以具有暴风雨般的气势和复杂的内容和形式。简而言之,古典风格是指那些可以从18世纪最伟大和最著名的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的音乐中听到的风格。 
       形成古典风格空前绝后特徵的部分原因是历史性的。有一点可以确认,如果古典风格中出现民族化的倾向,就会使18世纪中叶的作曲家们惊讶不已,因为那是到19和20世纪才出现的。虽然他们认识到他们的作品与巴洛克晚期的作品形成强烈的反差,但其渐变过程都比历史的动因更为缓慢。
       也许采用奏鸣曲曲式是古典音乐最典型的特徵,这种曲式是许多18世纪末期作品,共同采用组织音乐素材的基本方法,但它作为整整一代的主要曲式,一直使用到古典乐派衰亡之後,并为浪漫主义时期的许多作曲家提供了灵感。     古典作曲家对奏鸣曲形式的描述,从未像我们现在这样彻底。更重要的是,18世纪中叶的作曲家喜欢运用表达的概念。莫扎特在写给父亲的信中,为他的创作意图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他当时这样谈到了他的钢琴协奏曲的创作:“极难与极易之间的愉快媒介,它们都是非常辉煌和悦耳的,而且十分的自然流畅。乐曲中不时伸入一些过门,鉴赏家可以从中得到满足;但是这些过门都写得不深奥以免曲高和寡。”通俗易懂正是莫扎特音乐生命力所在。
       简单易懂的音乐语言发展是与18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密切联系。它为了解下列现象必然会发生的原因提供一个线索:即1740年前后,滋生了一种对老学派假定的晦涩传统方法不耐烦的情绪。这种传统方法讲究作曲的对位法技巧,当时的作曲家希望写出一些具有开放和声(和弦中各音位置排列为分散的和聱)的简单乐曲。但是最要紧的是不要混淆古典风格的主流发展。因为到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时代,这些革命性的变化已经被音乐语言所吸收:人们可以从海顿早期的交响曲看到这种演变过程,亦可(以完全不同的角度)从莫扎特的交响曲中看到。而且成熟古典风格还有一个重要特点(显然正是它使我们感到糊涂),就是回归到巴洛克鼎盛时期的对位原理。   
       综合上述巴洛克音乐风格与古典音乐风格对比,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 情绪对比 
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情绪的丰富变化和对比获得了全新的强调。相对于巴洛克音乐的单一表达,古典音乐作品中的情绪起伏,戏剧性、不稳定的音乐,可能导向一段轻快随意的舞曲旋律。 
2. 节奏  
节奏的灵活,给古典音乐带来了全新的变化。古典作品包含了丰富的节奏变化。不同于巴洛克音乐只有简单的几种变化模式。巴洛克作品表达出连续的感觉和永恒的运动。因此,在开始几小节之后观众就能知道整个乐章的节奏性。但古典主义风格包括了出其不意的停顿、切分音,以及长音到短音的频繁转换。 
3. 织体 
与晚期的巴洛克音乐的复调织体相比,古典主义音乐基本上属于主调音乐。能而,织体的运用与节奏一样灵活。织体之间的转换有时平稳有时突能。一首作品也许以一条旋律和简单的伴奏组成的主调织体开始。但是随后转变成复杂的复调织体。含有两个旋律和旋律片段之间不同乐器之间的模仿。 
4. 旋律  
古典时期的旋律悦耳动听,且容易记忆。即使在一首非常复杂的作品中,也可能含有民谣和通俗的感觉,有时作曲家也会直接借用一些通俗的曲调,古典主义的音乐听起来较为平衡和对称,相反,巴洛克音乐较为不对称精巧复杂,比较不容易演唱。 
5. 通奏低音的消失  
通奏低音在古典主义时期被淘汰,在海顿与莫扎特的作品中,大键琴演奏者不必再即兴的伴奏。导致通奏低音消失的原因之一是越来越多的作品是写给业余爱好者。而通奏低音所需的即兴演奏技巧对他们而言有相当的难度。
       巴洛克时期的音乐与古典主义音乐时期的差异构成了音乐史的多样性,使音乐成为艺术的艺术。这两个不朽的时期,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学习的两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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