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歌曲是音乐史上一种特定的体裁。在德国,由舒伯特、舒曼、勃拉姆斯等作曲家创作的歌曲被称为Lied;在法国,与之同类的歌曲被称为Melodie;流传到中国,我们将它译为“艺术歌曲”。它原本的意思是“这种微妙的艺术用不同于歌剧的方法,令人领会到歌词中戏剧性的内容”。还有与Lied一词相近的Kunstlied,它的意思则是“不同于民歌的歌曲”。曲此我们可以知道,区别于歌剧和民歌的这种歌曲形式——艺术歌曲,具体说来是指音乐与诗歌的完美结合。
古代的“音乐”的概念是声乐,因此把艺术歌曲划归在音乐的范畴中是符合历史的观念的,并由此可知,艺术歌曲实则早于音乐的其它形式几百年而存在,如歌剧、交响乐等等。我们当今意义上的艺术歌曲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从德国、意大利、法国、俄国等等,从游吟诗人及僧侣们,通过Issac传到taleman、格鲁克、莫扎特、贝多芬等众多作曲家并层层推进,最终在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中达到高潮,从lied大师Issac到艺术歌曲之王舒伯特,它的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从单音lied———复音lied———浪漫的艺术歌曲———十二音、无调性的艺术歌曲,一直是在非常强劲地发展着。在它最初的形式发展中,改革进化一直伴其左右,如Schulz去掉了固定低音而改为完整的伴奏;海顿艺术歌曲的钢琴伴奏有前奏、间奏,加强了伴奏的重要性等等;贝多芬的艺术歌曲的“歌曲集”形式成为后提升,虽然二者都自为地闪着自己的光辉,当他们一起登场时,肯定是最引人入胜的。”应该说普赛尔第一次毫不犹豫、而又比较客观地评判了二者的关系,即出自同一体,但又有侧重。当然这种侧重是集中在音乐方面上。E·T·A霍夫曼说:“在谱写的诗歌用词语来指种种确定的情感的歌唱中,音乐的魔力作用就象道士的仙丹一般,只需几粒就足以浸泡出任何精妙美味的冲剂来。”这种对于诗与音乐的审美观点是浪漫主义艺术歌曲的真谛所在,诗的升华一定要有音乐的滋润,否则诗的光辉即显暗淡(这只是限定在音乐范畴之中,作为诗的个体表现,它固然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存在,而并不需要依附在任何其它形式之中)。因此,让·保尔在《美学史料读本》中提到“在所有艺术门类中,只有音乐是纯粹的最富人性的,能涵盖一切的。”虽然许多学者认为诗是艺术歌曲创作的源泉,但诗的提升、完美只有通过音乐才能完成、实现。音乐人类学家戴维·科普兰认为,舒伯特、舒曼的欧洲艺术歌曲中,是歌曲将歌词完全融化为音乐的表达模式,还是作曲家通过阅读诗作来获得美感,从而形成音乐曲式,这个问题至今尚未解决。
从另一个角度看,艺术歌曲的发展过程离不开声乐艺术的演变和不断的“美声”追求,这也是推动其整体进步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比如它最初是否是由阉人歌手演唱的,因为这种演唱只限在小范围的演出。在法国,艺术歌曲是在沙龙里得到发展的,而在德国,它的演出常常是在市井、民众中进行的。各地区和国家的演出对象和渠道不同,必然在艺术歌曲的整体创作上有不同的影响最终形成各种不同的风格。剧场的革命是导致声乐改变的一个重要素,所以艺术歌曲的整体进步是与剧场的发展、声乐演唱的改革和进步分不的。
诗与音乐的结合
歌曲根据原诗含义及原诗的抑扬顿挫等进行创作,所以歌曲所呈现的是作曲家对诗歌的主观看法。钢琴伴奏的地位和声乐旋律同等重要。钢琴伴奏不只是起和声和节奏衬托的作用,往往用特定的音型或更复杂,更精致的织体以表现歌曲的意境与内涵。如舒柏特歌曲的钢琴伴奏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艺术歌曲一般短小精致,是一种高度浓缩的音乐小品,在聆赏或演唱时要非常注意细节,因为每个字、每个音都有特意的安排。
由于歌词都是采用名诗人的作品(如歌德等大师),所以内涵丰富,艺术价值较高。要求演唱者具备较高的演唱技巧与艺术修养。艺术歌曲的特质决定它的演唱者必须具有良好的音质,细腻的声线,清晰的咬字与恰当的情绪表达能力。因此能否唱好艺术歌曲是衡量一名合格歌唱家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