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日前公布了禁止任何非洲象牙出入境的法令,引起乐界一阵恐慌,因为许多乐器上都带有少量的象牙装饰。现在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部门 (The 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 USFWS) 已通知海关放宽对小提琴琴弓等物品的禁令。
美国管弦乐团联盟发表的资讯如下:
USFWS于2014年5月15日宣布有意放宽对音乐家随行乐器的限制,同意确有必要以「符合常识」的做法来处理对于非洲象牙的禁令。这是政策朝正向转变的第一步,也就是对美国管弦乐团联盟及其它音乐活动投资者作出正面回应,但这还远未解决音乐家欲携带及购买现有的、合法带有象牙的乐器之问题,这些都是高价值的物品。
修正后的规定准许在2014年2月25日前购买的乐器通行,带有象牙亦不在禁止之列,与先前所宣布的「禁止携带任何有小部份象牙的乐器」有所不同。这一系列相关政策始于欧巴马政府竭力于遏止非法象牙贸易,以保护濒危的非洲象。在2014年2月25日生效的法令中,原本规定不准携带1976年2月26日后所购、带有象牙的乐器进入美国,但实际上,带有非洲象牙装饰的乐器非常之多,尽管是合法取得的乐器,仍在遭受禁止入境之列。
然而对职业管弦乐团的弦乐家来说,用带有少量象牙的乐器登台演出是司空见惯的事,在弓弦顶端的象牙装饰十分常见。在法令中规定,要合法携入带有象牙之乐器,需符合下列条件:
1.须于1976年2月26日前合法取得;
2.自1976年2月26日至今,未因商业获利而经连续转手;
3.拥有乐器的个人或团体通过CITE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国际濒危物种贸易协定) 之乐器认证,带有非洲象牙的乐器本身亦需配有CITES的有效乐器认证或CITES核发之相等效力文件。
现在虽然将「合法」的范围扩展到过去的这38年之中,已朝正确方向踏出了重要的一步,但仍有诸多严肃问题殊值关心:
首先,目前还没有文件或档案足以明确指出某样乐器是在2014年2月25日之前购买,但如果被认定为晚于此时购得之带有象牙乐器,就将被拒于美国之外。
其次,取得CITES文件及认证之可靠系统尚未建立,所以只有少数关口有能力查证。而携行乐器所花的费用及所担负的不确定性和认证风险,就会先形成国际间文化交流的障碍。
USFWS预计实施的提案将要禁止国内贩售及转售合法制造、带有少量非洲象牙的乐器,这将导致珍贵的乐器贬值,无法交换也将使得后代音乐人们难有机会再度使用到它们。
USFWS部长Dan Ashe的回应则是:「我们已经收到大家对此事切实的关注,并已依照一般习惯在执行面上做出部份调整。」将禁令中购买乐器的时限调整,确实显示「使用带有少量象牙的现有乐器,并不会助长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而管弦乐团联盟也正与有关当局持续对话,以寻求既能保护野生动物,又能保障国际音乐活动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