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上,音乐是最易感动人的;但在实际上,艺术中要算音乐最为不一般。试看你们所交结的一切朋友中,欢喜音乐,并会弄音乐的为最不一般;所交结的一切朋友中,欢喜音乐的,并会弄音乐的占极少数。反之,文学似乎最为一般的,小说与诗大家都欢喜看,而且不少人会作。图画也大都的人喜欢看,且会批评。
音乐是最易感动人的心灵的艺术,照理应该普及,而现状恰好相反。这是什么理由呢?
这有两个理由,即第一,因为音乐性质暧昧,从不接近的一般人不易把握,故难于理解。第二,音乐表现所用的乐器,都不是一般人所可以立刻应用的,毕竟经相当的长时间的技巧磨练,方可驾驭,故一般人都难于上手。
至于音乐,其所用的教材是“音”,音只有高低、强弱、音色,与和谐、对比等,而没有意义。音乐的滋味,全在这音的高低、强弱、音色,与和谐、对比等上面。然这等不像语言或世故人情般地是我们平常所惯做的事。我们平常所听见的自然音中,噪音居多,乐音绝少;又我们自己的言语呼叫等发音,也都不是音乐的。所以要懂这些,必须另外学习。例如没有学过音乐的一般人,大都不解何谓高低、强弱、音色,更不懂何谓和谐与对比。
学校里教音乐,便是教他们懂这“音的世界”里的情状。所以一般人听音乐,最不容易真正听懂。有一部分喜欢听音乐的人,只是因为某曲极华丽,或极急速,或(例如模写音乐)因为其鸟声水声描摹得很像,或又仅因其乐器的发音特殊,偶然惹起他的兴味(例如不曾听过钢琴的人欢喜钢琴的清脆,是仅赏其音色)。这都是一种“好奇心”,不是真懂音乐。真懂音乐,是辨别音乐进行的旋律,音乐结合的和声的滋味,而在这滋味上发生兴味。然而这是比较抽象的,渺茫的,暧昧的,不可捉摸。
上述的两种障碍,有相互的关系,即对于音乐愈不理解,则乐器愈难得上手;反之,愈不近乐器,对于音乐愈不理解。两者互相纠缠,互相为因果,而音乐闭关愈紧。然而考究起来,乐器的难习是最初的原因。因为乐器难于入手,人们就少有与音乐接触的机会,因此对于音乐愈疏远而不能理解。我们要把音乐拉下象牙塔来,使音乐在一般的社会中普及,与一般的人想见,使忙碌的人都能对于乐器发生兴味,领略音乐的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