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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顿为何长时间忽略长笛?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3

 


海顿是一位非常喜欢创新的作曲家,他喜欢“尝鲜”,总是在做试验。他于1761-1790年为Esterházy家族服役,当时家族的领袖Nikolaus Esterházy十分热爱音乐,因此乐队长海顿的手上总是有一支由高水准演奏家所组成的乐队,这些都保证了他的试验得以顺利实施。


就是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使得交响曲以及弦乐四重奏得以在海顿的手中脱胎、成长、成熟。然而即使是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却未能促使海顿在1790年以前为长笛写出任何有价值的室内乐作品――尽管在他的乐队作品中,对长笛的使用很精妙。


首先,许多挂在海顿名下的长笛室内乐作品系伪作,比如那首1780年的长笛协奏曲,真正的作者为Leopold Hofmann。

1767-1768年间,出现了四首长笛四重奏。人们对于它们是否为海顿所作仍然存在争议,因为这些作品的主题并没有出现在作曲家本人编写的作品主题目录索引中。尽管近年来人们倾向于认为此乃真品,但毕竟难以盖棺论定。


1790年,海顿58岁,这才出现了三部没有真伪争议的带有长笛的三重奏(钢琴、长笛与大提琴)。如果这位多产的作曲家以这个年龄才起步为长笛写出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作品,实在未免晚了一些。海顿自己曾在一封信中写道:“在我的晚年,我才慢慢学会为管乐器写作,但是我已经时日无多。”这段话也说明,那四首出现于1767-1768年间的长笛四重奏即使是真品,也并不为作曲家本人所满意。因此笔者倾向于认为海顿真正的长笛室内乐作品开始于1790年的三首三重奏。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海顿长时间地忽略了长笛这件美妙的乐器呢?


海顿出生于奥地利与匈牙利边境的一个名叫Rohrau的村庄。匈牙利最初与匈奴有关系,因此可以想象,奥匈边境乃西欧各国抵御来自东方的威胁的第一道防线。Rohrau离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当时是大国哈布斯堡君主国的首都)不过46公里,是兵家必争之地。土耳其人对于这片土地有过长达几个世纪的蹂躏,1683年他们围攻维也纳那场著名的战争更是对欧洲的历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影响绝非将咖啡传入西欧,或者18世纪维也纳盛行《土耳其进行曲》那么简单。1683年,维也纳在波兰人的帮助下侥幸获胜。


综上所述,Rohrau民风之彪悍可以想象了。彪悍与淳朴,往往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无论如何,这块土地上汇聚着各色人等,这些人多为四海为家的平民,多与提琴类乐器结缘,这亦反映了他们豪放、不拘小节的性格。而作为基本属于宫廷贵族乐器的长笛,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何来用武之地?在海顿的幼年以及童年,社会的阶级划分很清晰。宫廷贵族们对来自民间的音乐少有耳闻,而那些普通的平民,特别是四海为家的艺人们,与属于贵族的室内乐以及歌剧也基本绝缘――除非是在大都市级别的城市,比如维也纳、巴黎等。那时候,有钱的贵族们为了显示身份,会弄一个室内乐队,更有钱的则搞歌剧。社会的情况大致如此。


1740年海顿8岁,他离开家乡去维也纳做儿童合唱队员。他在维也纳工作生活了大约17年,期间他自学音乐理论,我们可以通过他后来的键盘乐作品认定他深受C.P.E.巴赫名著《论键盘乐演奏》的影响。C.P.E.巴赫为长笛写了不少作品,但是很遗憾,这似乎并没有影响到海顿,因为当时他的书与键盘乐作品在维也纳颇有影响,然而维也纳人却未必知道他的长笛作品。笔者没有查到关于C.P.E.巴赫的长笛作品在当时维也纳出版或传播过的任何信息。由此可以推论,维也纳尽管汇聚着无数亲王、贵族,而长笛又属于贵族阶级,但这座城市仍然不属于长笛。


笔者所查到的唯一关于这座音乐都市在1740年到1757年期间(海顿逗留期间)的“长笛记忆”的资料,仅仅来自于年长海顿18岁的格鲁克。1746年,或者是1752年,他创作了《G大调长笛协奏曲》;1746年,他出版了八首三重奏,为两把小提琴(或长笛)与通奏低音而作。当然,格鲁克在他的歌剧《奥非欧与尤丽迪斯》里让长笛大大地出了风头,就是那首著名的《精灵之舞》――然而当时已经是1762年了,海顿已经离开维也纳,在为Esterházy家族服务了。


我们知道格鲁克以歌剧著称,长笛也许只是他的猎奇而已。那么为什么长笛在当时的维也纳都不能流行呢?


前面已经提到过,维也纳乃当时的大国哈布斯堡君主国的首都,城市里汇聚着各色人等,风气比起德奥其他地方要开放得多。市民们喜欢音乐。正是由于音乐的广泛群众性,因此大场面的音乐,比如歌剧就要受欢迎得多,相比较而言,长笛就受到冷落了。可以举一个例子作对比,当时的键盘乐器主要为两种:羽管键琴与Clavichord。前者音量较大,较辉煌,因此非常受青睐,比如在歌剧中它就担任着很重要的角色。而且它在维也纳的流行还有一个不得不考虑的理由,当时德奥人很崇拜法国,因为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的确比德国强大得太多――德国可是饱受30年战争之苦。而羽管键琴很“法国”――考虑到法国辉煌的羽管键琴学派。所以维也纳人就更喜欢羽管键琴了。而Clavichord在当时的维也纳几乎无人知晓,因为它声音弱,尽管更适合表达细腻的感情――因此为北德乐派的作曲家,比如C.P.E・巴赫所热爱,但明显与维也纳的民风格格不入。


笔者以为,长笛也是如此――考虑到某些更“强大”的高音乐器,比如小提琴。


1760年左右,海顿去了Esterházy家族。在那里,海顿虽然有一支乐队供他指挥,但他并没有私自将作品卖给出版社的权利。如果Nikolaus Esterházy王子喜欢长笛的话,海顿一定会像匡茨和C.P.E.巴赫那样写出长笛作品的――这两位的雇主,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克二世自己就是著名的长笛演奏家、爱好者,并有长笛作品传世。Nikolaus Esterházy王子的乐器是Baryton,一种提琴类乐器,17世纪以后就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海顿留下了大约175部与Baryton有关的作品,其中126部为Baryton与中提琴、大提琴的三重奏。


海顿不能将自己的作品卖给出版社,这项苛刻的规定到了18世纪70年代之后有了松动,Artaria出版社出版了一些他的作品。这个公司至今仍然存在,只是不做与音乐有关的生意了。然而即使如此,海顿还是未能创作出什么长笛作品,这也许只能用前面引用过的他自己的话来解释了:“在我的晚年,我才慢慢学会为管乐器写作,但是我已经时日无多。”不过,他还是将一些Baryton作品改编成了长笛版本,比如1781年4月由Artaria出版的六首为八件乐器而作的《嬉游曲》Op.31。原本的配器为Baryton独奏,两把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以及两把圆号。海顿用长笛来替代Baryton,将音高移高八度并做了修改。为什么选择了长笛?我们不得而知,也许是因为Baryton的音色具有某些管乐的特质?不过平心而论,这只是改编作品,不能算是真正为长笛原创的音乐。


1781年,海顿遇到了莫扎特,两位天才互相影响了对方。莫扎特为管乐写了不少作品,但是他并不喜欢长笛――尽管两部长笛协奏曲被奉为经典。


18世纪80年代,除了莫扎特的因素之外,还有一件事情直接催生了一些为长笛而作的作品。当时,海顿接触到了一位英国的出版商,同时也是提琴制造者William Forster,后者买了大约150部海顿的作品。海顿是一位非常善于“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的作曲家,之前他为雇主写Baryton作品,现在他开始为英国人写。


当时的英国正受着工业革命的恩惠,处于蒸蒸日上的时代,而美国在当时则完全是古典音乐的沙漠。由于资本主义的发达,财富逐渐由拥有地产的人手里散入寻常百姓家,中产阶级大量增长,人口在50年内翻了一番。这一切意味着音乐市场的大大扩展。更何况,人们的思想也比欧洲大陆开放得多。而长笛在当时的英国是非常受欢迎的一件乐器,长笛大师云集,出版的作品也很多。在这样的局面下,在1784-1785年左右,海顿创作出版了六首为两把长笛与大提琴而作的三重奏,这也许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地为长笛创作室内乐――尽管其中的第四首还是由Baryton作品改编而成的。


1790年2月9日,海顿在一份写给异性知己Genzinger女士的信中哀叹自己的孤独。他为Esterházy家族服务快30年了,大部分时间呆在维也纳东南大约70-80英里处的封地。他怀念维也纳的一切。


不久后,海顿的老雇主、热爱Baryton的Nikolaus Esterházy去世,继任者不喜欢音乐,因此解散了乐队,海顿这位乐队长仅仅是保留虚职。换句话说,海顿自由了!是英国人,催生了另外三部相对而言质量高得多的为钢琴、长笛与大提琴而作的三重奏。出版商是伦敦的Bland。当时的广告是这样写的:“这些作品是按照出版商的提议而作的……”其实,海顿将这些作品――比较而言相对私密的作品,献给了上面提到的Genzinger女士,由此可见长笛在海顿心目中的地位了。


 

1791至1792年,海顿第一次去伦敦。1793年他在维也纳,就是在那一年贝多芬跟他学习。1794至1795年,海顿第二次去伦敦。这两次英伦之行又催生了几部著名的带长笛的三重奏,又名《伦敦三重奏》。配器为两把长笛加大提琴。这也是长笛在英国流行的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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