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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歌的音乐特征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6

 


    音乐织体和演唱形式 
单声部民歌数量较多,壮、苗、侗、瑶、畲、高山等少数民族有二声部或三声部的民歌,汉族某些劳动号子中也有领、和相叠的多声部织体。演唱形式有独唱、对唱、重唱、齐唱、领和结合等形式,其中以独唱居多。领和结合的形式主要出现在号子、田秧山歌以及部分舞歌中。其中有的是徒歌形式(如大部分山歌、号子和小调中的儿歌、摇儿歌、谣曲等),有的仅有锣鼓伴奏(一部分田秧山歌、劳动号子和舞歌),有的有旋律乐器伴奏(如小调中的时调、舞歌等)。 
节拍 
大体有自由节拍和规整节拍两种。前者多见于山歌和部分儿歌、吟唱调,后者多见于小调和号子。此外还有介乎两者之间的初步规整化的节拍,大多见于小调中的谣曲和一部分谣唱性的山歌。在哈萨克、藏等少数民族民歌中,有自由与规整两种节拍的复合形态。规整节拍中,以2/4、4/4等居多,3/8、3/4、6/8拍和混合复节拍如5/8、7/8等,以及更多变化的复杂节拍都可见到。在有些少数民族民歌中,节拍不仅成为歌种的特征,而且成为该民族民歌的鲜明标志,如朝鲜族、维吾尔族民歌等。 
音阶、调式 
最常见的是五声音阶、七声音阶和五声性(即以五声为基音)七声音阶。有些地区有构成这一地区民间音乐独特风格色彩的特殊音阶。如陕西北部和中部有清角音和清羽音构成的七声音阶(当地戏曲曲艺艺人称为“苦音”调式)。湖南中部、东部地区有以微升徵和微升商音装饰的特殊音阶。此外,有些少数民族民歌还有自己独特的调式音阶。在汉族民歌中,徵调式最多,宫调式、羽调式次之,商调式再次之,角调式最少。 
曲式 
大多为单乐段结构,篇幅较短小,乐句与唱词句式大多相符。乐段内各结构部分大多以对称关系为基础,功能清晰。有些表演性较强的小调,常将几个不同的曲牌联缀演唱,构成二乐段的或多乐段的套曲,前者如《闹五更》,后者如《姑苏风光》(又名《大九连环》)等,它们已带有曲艺音乐的表现特点。此外,许多田秧山歌和劳动号子,由于劳动条件的需要,以致篇幅较长,结构较庞大。 
衬词和衬腔 
这是为中国民歌所常用的一种特殊的歌曲表现手段。衬词最初来自语气词、感叹词或象声词等,本身具有很强的音乐性和表达感情的作用。当民歌的曲调发展受到一般唱词陈述的束缚时,便往往利用衬词使旋律得到更大的发挥。配唱衬词的片断叫做衬腔,衬腔有大有小,构成完整乐句的衬腔,称为“衬句”。 
民歌的分类 
中国民歌有多种分类法。按体裁形式分类,大致可分为:号子(包括搬运号子、船工号子、作坊号子等)、山歌(包括一般山歌、放牧山歌、田秧山歌等)、小调(包括谣曲、时调、风俗仪式歌曲、舞歌等)3大类。在有些学者的论著中将民歌细分为号子、山歌、牧歌、田秧歌、船歌、童谣、小调、风俗仪式歌等。体裁分类法,有助于认识和研究民歌与人民生活的关系、民歌的社会功用、以及音乐表现方法、特点等问题。 
按民族和区域的风格色彩分类。中国有56个民族,由于各民族历史传统、语言特点、生活风俗等的差异,致使各民族民歌的风格色彩相距甚远。一些人数较多、居住地域较广的民族,如汉、蒙古、藏、壮、维吾尔等族,还可根据其不同地区民歌的音乐特色划分为若干色彩区。如汉族民歌大致可分为西北、华北、东北、西南、江浙、闽粤台、湘鄂、江淮8个色彩区,其中前3个地区属北方片,第4至第6属南方片,第7、第8属南北过渡地区。也有将南方片及过渡区分为云桂黔、川湘鄂、江浙、闽粤台等4个地区。分法不一,各有各的依据。 
风格色彩分类法有助于认识和研究民歌的风格色彩、音乐与民俗的关系等问题。按题材内容分类有助于认识、研究民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等问题。此外,还有根据历史发展时期分类,或出于某一专题研究的需要而进行的特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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