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据1990年统计,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为9l,200,314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而他们所分布的地区, 则约占全国总面积的50一60%。在我国少数民族中,除了回族以外,其余54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分属5个语系,即;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亚语系、 印欧语系和南岛语系。许多民族还有自己的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很复杂,大致有封建地主经济、封建农奴制、奴隶制 和原始公社残余等多种经济形态。宗教在汉族地区势力不大,但在我国少数民族中却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国少数民族所信仰的宗教有伊斯兰教、大乘佛教(藏 传佛教,又俗称喇嘛教)、小乘佛教(傣族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等,还有大量民族保持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神信仰,如祖先崇拜、图腾崇拜、 巫教、萨满教等。
各少数民族过去的社会制度、生产方式、语言、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对各民族的传统音乐的形成和流传起到了直接的作用。在文字不发达的民族中,歌唱行为往 往具有特定的功能意义。不少民族以古老的叙事歌来记载本民族的历史、传说、生产劳动知识;一些仪式中必唱的祷歌、祝词,多具有法规的约定性和权威性;由于 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导致的不同婚恋风俗,也多以男女情歌的对唱来贯串。而在我国各少数民族中,不论信仰的是原始宗教还是人为宗教(如基督教、佛教、道 教),音乐多是其举行仪式、传播教义所必不可少的手段。由于这些原因,我国少数民族的民歌就与汉族的民歌有着不同的生存环境和社会功用。概括地说,汉族民 歌的娱乐作用多于少数民族民歌,少数民族民歌的实用性多于汉族民歌。在许多少数民族中,民歌就像一部百科全书。
我国各少数民族一般都能歌善舞,流传着大量的民间歌曲和歌舞音乐。长篇叙事歌曲是少数民族民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著名长篇史诗,例如柯尔克孜族的《玛纳 斯》、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维吾尔族的《艾力甫与赛乃姆》等,都借助歌唱在人民群众中流传。这些曲调语言性较强,带有吟诵的性质。
在少数民族中,习俗性的民歌为数众多,例如各民族普遍具有的婚礼歌和丧事歌。这些歌曲反映出各民族不同的婚姻制度和民俗风情。
宗教歌曲在各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各民族多有自己的宗教歌曲,这些宗教歌曲与民间音乐有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