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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艺术中的国家形象

作者来源:文艺报 发布时间:2014-08-03

 

 

 

 

按我的理解,“国家形象”是指以该国的物质要素(包括自然、地理、民族及物质生产等)、精神要素(包括政体、国防、教育、科学、历史、文化及价值观念等)为内在基础、能引起关于一个国家整体想像的特定的具象符号。而所谓“舞台艺术中的国家形象”这一命题,就是在戏剧、音乐、舞蹈等舞台艺术中,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能够从整体或某些侧面揭示我国历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其发展水平,体现我国各族人民精神气质及其创造成果,因此而能够在国际国内交往中引起人们关于中国国家形象的整体性联想。
  
从古到今数千年来,我国各族人民和艺术家在运用各种舞台艺术形式塑造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民族团结的古代中国形象以及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和平发展、团结和谐的现代国家形象方面,表现出巨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涌现出大量艺术精品,其成就堪称辉煌。而新世纪以来,当代舞台艺术在塑造国家形象方面也提出了一些值得重视的倾向性问题,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传统舞台艺术经典中的国家形象
  
由古代先民创造并传承至今的传统舞台艺术经典,例如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古琴艺术、昆曲和新疆十二木卡姆,以各自的久远传承历史和辉煌艺术成就而在世界文化多样性格局中展示了中国“多元一体”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及其艺术哲学、表现体系和艺术构造上的鲜明独特性。此外,作为我国国剧的京剧以及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川剧、粤剧、豫剧、越剧、黄梅戏、皮影戏、提线木偶等地方剧种,作为我国“国乐”的传统民族器乐,特别是其中的琵琶艺术、二胡艺术、古筝艺术以及江南丝竹和广东音乐等民间器乐合奏艺术,在其本体形态中无不透见出中国文化的精髓,在国际交往中已被当作中国形象的艺术符号。
  
即便是一首短小的民歌,也会由于它本身的音乐魅力或某种传承的机遇而被赋予了某种国家形象的寓意。例如《茉莉花》,不仅在国内各地广泛流传并有各种不同的变体,而且也被意大利作曲家普契尼用为歌剧《图兰朵》音乐的主要主题而在全世界广为人知,成为“中国”的代名词。同样地,云南民歌《小河淌水》之所以被称为“东方小夜曲”,乃是因为其动人的悠长旋律结构中浸透了“痴情的等待,凄美的思念”这一人类最美好最纯净的情愫而感动了不同时代、不同肤色的人们,并将它与遥远的东方古国联系起来。
  
现代国家以立法形式所确定的国家形象
  
在现代艺术中现代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指代国家的诗词和音乐,这便是国歌。国歌凝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历史、文化、宗教、地理诸多特征,是一国之国家理念、民族性格和人文精神的集中表现。与国旗、国徽一样,在国际社会中,国歌是国家识别和国家形象的主要标志;在国内生活中,是民族认同和国家形象的主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就通过立法形式确定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从那时起,她那战鼓般的节奏、号角般的音调和铿锵激越的诗情,不但激励了全国各族人民居安思危,万众一心地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而且每每回荡于国际交往的各种重大礼仪场合,在世界人民心目中一直是新中国国家形象的重要标志。
  
现代中国音乐家所创造的国家形象
  
现代中国音乐家创作的某些经典作品,因其对中华民族精神气质的高度凝练和概括以及令人神往的音乐艺术魅力,而在全国人民中享有崇高的声誉和地位。例如歌曲《歌唱祖国》(王莘词曲)的词情曲意充满了对新中国的由衷赞美和无比自豪,因此自诞生以来便有“第二国歌”的美誉。
  
此外,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郑律成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李焕之编配的合唱《东方红》,吕其明的管弦乐《红旗颂》等,由于深刻表现了不同时期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抒发出了全民族内心最深切的情感,因此亦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国家形象的寓意。
  
代表当代中国文学艺术整体发展水平的舞台艺术作品
  
更为大量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因其积极的主题内容与较为完美的艺术形式的有机结合达到了当时我国同类艺术体裁的最高境界,不仅受到国内受众的热烈欢迎,而且在文学艺术国际交往中代表着中国文学艺术整体发展的国家水准,由此而具有某种国家形象的寓意。
  
这类舞台艺术作品,如贺绿汀的钢琴曲《牧童短笛》、何占豪和陈钢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长征组歌《红军不怕远征难》、钢琴协奏曲《黄河》、陆在易的音乐抒情诗《祖国,我可爱的母亲》、朱践耳的《第十交响乐》、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白毛女》,以及舞蹈《红绸舞》《荷花舞》《孔雀舞》、话剧《日出》《雷雨》《茶馆》等以及民族歌剧《白毛女》《洪湖赤卫队》和《江姐》、歌舞剧《刘三姐》和歌剧《原野》等等,都从不同侧面把中国人民的斗争和生活化为了精湛的代表国家水准的舞台艺术,人们在欣赏它们的同时产生关于国家形象的联想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近几年来文化部、财政部施行的“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际上也是舞台艺术之国家形象的塑造工程,其中川剧《金子》、话剧《商鞅》《黄土谣》《立秋》、越剧《陆游与唐琬》、豫剧《程婴救孤》、桂剧《大儒还乡》、京剧《贞观盛事》、舞剧《红梅赞》《妈勒访天边》《红河谷》、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歌剧《苍原》、以及杂技歌舞《依依山水情》等,都代表了现阶段各种舞台艺术形式的国家水准。相信经过精心打磨和市场检验,一定会从中产生能够引起国家形象联想的真正艺术精品。
  
当代舞台艺术中国家形象塑造的问题与对策
  
在当代舞台艺术中从事国家形象的塑造,通过我们的舞台艺术创作,在当今世界格局中塑造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国家形象,既是我们必须承担的一份光荣崇高的政治责任,更是一项严肃艰苦的艺术创造使命。因此,艺术家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断不可少。可惜,少数艺术工作者和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者,在从事艺术生产时却存在宣传性高于艺术性、迎合西方眼光、消解崇高以及大而空助长豪奢风等不良倾向,在损害舞台艺术的同时,也在广大群众和国际社会中损害了我国的国家形象。
  
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步骤,在广大艺术工作者和宣传文化主管部门中宣传并牢固树立国家形象意识,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文艺评奖对于国家形象塑造的导向作用,拓宽视野,放出眼光,充分发掘和利用古今中外一切文化资源,尊重舞台艺术的特有规律,精心打造具有国家水准、能够成为国家形象标志的艺术经典,政府和有关各方也要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对于这样的作品进行有计划的大力推介,同时,也要为诞生真正的中华艺术经典、艺术大师创造良好的土壤。我认为,如果能够把上述诸点落实到位,使之成为相关人等的共识和自觉,我国当代舞台艺术完全有可能创造出更多从不同角度代表我国国家形象的精品力作来,让世界各国人民在喜爱这些作品的同时,也正确认识中国,由衷喜爱中国,对中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保持一颗尊重、敬仰和平等友好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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