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剧院都会有“1.2米以上或6周岁以上儿童(凭身份证)凭票入场,其他儿童谢绝入场”的说明,那么这个限制是怎么确定的呢?
原因一 北京市心理卫生协会的儿童心理学专家认为,“1.2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的规定具有科学性,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孩子的身体、心理的健康。一般6至7岁的孩子,注意力仅有30分钟左右。50分钟、1小时不能走动,是对孩子身心方面的伤害。孩子应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首先应该有健康成长的权利。
原因二 儿童通常情绪控制力较弱,他们在欣赏演出或音乐会时,很难保持长时间安静的状态聆听或欣赏艺术演出。儿童不由自主的“行动”意识不仅影响家长的欣赏情绪,更会扰乱周围听众的聆听和观赏环境。如果当晚的演出不是针对儿童特点举办的专场演出或者没有特殊说明儿童可以进入,而维护良好的剧场秩序和演出氛围、保障观众获得高品质的视听感受,是场馆应当履行的义务。
原因三 对于年幼的儿童,在光线暗淡的剧场环境中长时间安静地观看,他们可能比较难做到。如果观演过程中孩子不能继续正常观看演出,也需要各位观众配合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他观众的情况下适时将孩子带离剧场。
原因四 从法律方面来看,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陈欣新博士认为,剧场是公共场所,当剧场在履行公共职能的时候,确实存在成年观众和儿童观众的权利冲突问题。当儿童因自制能力欠缺而影响成人观众观赏时,成年观众的权利就可以对抗儿童观众的权利。所以剧院限制没有一定自制力的孩子入场并不违法。 当然并不是除了儿童专场的所有演出都谢绝儿童入内,例如所有儿童剧都允许1.2米以下的儿童凭票入场;某些优秀的演出,原本“1.2米以下儿童不得入场”的规定也会被放宽为“1.2米以下儿童在成人陪同下可持票入场观演”。 这项举措既创造了让儿童接受艺术熏陶的可能,也尽力保障了剧场内成人观众拥有良好的观演环境,还对剧场服务人员的水平提出了要求。
如何文明地观看演出,养成良好的观赏礼仪,体现的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素质。遵守观演礼仪,不仅能营造良好的观演体验,更是对艺术的尊重。虽然这只是这些文明的细节,但希望我们都能做到,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