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见到一些古典音乐作品的名字后面跟着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编号,典型者如op37、K.545 KV525、 RV4、D112等。这些标号表示什么意思、来源于哪里、有什么作用呢?
什么意思 作品编号是标记作曲家作品顺序的号数,用Op.(拉丁语OPUS的缩写)标记,如第一部作品标作OP.1,即作品一号。 有时一个作品编号包含一组作品,这时,还得将其编号细分,用分号No.(number的缩写)标记,如OP.1,No.2表示作品一号中的第二首。 同一首作品若有2个版本或两种形式,作曲家在编号数字之后还要加注字母,以资区别,例如Op.49a;Op.49b。表示作品四十九号版本a;作品四十九号版本b。作曲家逝世后出版的作品称"遗作",用OP.Posth标记。 为作品编号出自三类人之手,即作曲家本人、出版商和音乐学家。最早为作品编号的人是意大利作曲家班基耶里(1568 --1634)。 编号也乱过 作品编号一般根据作品写成的时间先后排列,但有时又根据作品出版的先后次序而定,常会产生误解。 欧洲18世纪初期,作曲家一般不为自己的作品编号,例如巴赫就从没有为自己的作品编号。 海顿与莫扎特也没有一贯使用作品的编号,而是时用,时而不用,因此他们自己的作品编号实际上没有用处。 贝多芬是最早有系统地为自己作品编号的作曲家,今日所见其重要作品的编号皆出自其本人之手,但仍有遗漏。19世纪以后,作曲家大都自己编号,也比较规范和准确。 但也有一些作曲家例如埃尔加只给一部分作品编号而不包括全部。又如理查·斯特劳斯在作品上标明编号之后又重新排序更改,造成其作品编号的诸多混乱,而德沃夏克竟允许出版者给他的早期作品用晚期的编号。 如何变得有序的? 鉴于历史上作品编号的无序状况,近代一些音乐学家从利于后人对作曲家作品研究出发,花了很多时间精力对重要作曲家尚无编号的作品进行编号,对无系统编号者亦加以系统的编号,并标注特定的标记。 现将重要作曲家钢琴作品的 编号介绍如下: D.斯卡拉蒂作品编号:分为两种,一是《羽管键琴曲全集》11卷共545首,由意大利钢琴家、作曲家隆戈(A.Longo)于1906-1908编订,以L为标记;M是《键盘曲全集》18卷共555首,由美国羽管键琴家柯克帕特里克(R.Kirkpatrick)于1971年开始编订出版,以K为标记。 除上举作曲家外,其他作曲家的作品编号通常采用Op.标记。他们是肖邦、门德尔松、舒曼、勃拉姆斯、柴科夫斯基、格里格、莫什科夫斯基、德彪西和斯克利亚宾。 还有一个版本的问题 同一首乐曲在不同的出版物中出现差异,就产生了不同的版本。 版本的差异,有音符、力度、速度、表情用语、奏法、指法、踏板以及小节数等诸多方面,这是由于历史上作曲家修改、钢琴家演奏或出版者编订过程产生的。 不同乐谱版本的同时存在,为我们提供多种选择的余地。有比较才有鉴别,可加深我们对作曲家和作品风格的理解。 目前市面上,各种版本良莠不齐。一个好的老师往往会尽量替学生找到最有权威的版本。如何选择乐谱版本,应根据学习进程而定。 初学阶段,以一个公认较好版本为主,中级阶段则会逐步地、尽可能地多收集一些不同乐谱版本,在不同乐谱版本之间做一番比较、分析,互相取长补短。 到高级阶段,当钢琴的演奏技巧和风格都已经比较成熟了,则可以在富有经验的老师的指导下,选择"原汁原味"的Urtext版。"Urtext"这个德文字的意思是"原始文槁"。翻译成中文又叫"原版"、"净版",就是说完全根据原稿未经后人编订及解释的版本。它可帮助我们正确地领会和掌握作曲家作品的原始风貌。 不要小瞧版本的重要性哦,对一个人专业学生来说,如果拿着错误的曲谱练习,就意味着它一段时间的努力很可能要付诸东流。
巴赫作品编号:以BWW(Bach-Werke-Verzeichnis的缩写,意为"巴赫作品编号")为标记。
亨德尔作品编号:《哈雷版亨德尔全集》(Hallische Handel Avsgabe)受"亨德尔协会"编辑(1955),以HHA标记。
海顿作品编号:采用荷兰音乐编目学家霍博肯(Anthong van Hoboken)的编号,按体裁分32类于1957-1971编订,以 HOb.标记;
莫扎特作品编号:莫扎特生命短促,遗囹下浩繁的音乐作品,生前大多未出版。他创作时没有在原谱上标明写作日期,造成次序混乱。奥地利音乐编目学家克舍尔( L.Kocher ) 博士是学识渊博的音乐家,也是博物学家、植物学家和矿物学家。他接作品创作顺序对莫扎特的全部作品加以系统编号。现今的莫扎特作品都以K或K.V(Kocher-Verzeichnis的缩写,意为"克舍尔编号")作标记。
贝多芬作品编号:分为两种,一是以Op.标记;二是以WoO(Werk ohve Opuszahl缩写,意为"未编号作品")标记。
舒伯特作品编号:以奥地利编目学家多伊奇(O.Deutsch)所编。
舒伯特作品主题目录编号为依据,以D为标记。
李斯特作品编号:分为两种:一是由德国指挥家兼作家拉贝(P.Raabe)于1931年编订,以R为标记;二是由英国音乐兼作曲家塞尔(H.Searle)于1970年编订,以S为标记。
巴托克作品编号:分为两种,一是他自己的编号(即一般的作品编号);二是匈牙利作曲家兼音乐学家佐罗西(A.Szollosy)的编号,标记为S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