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音乐的发展史吗?在人类还没有产生语言时,就已经知道利用声音的高低、强弱等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和感情。随着人类劳动的发展,逐渐产生了统一劳动节奏的号子和相互间传递信息的呼喊,这便是最原始的音乐雏形;
1 音乐的起源
关于人类社会音乐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非常古老的洪荒时代。在人类还没有产生语言时,就已经知道利用声音的高低、强弱等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和感情。随着人类劳动的发展,逐渐产生了统一劳动节奏的号子和相互间传递信息的呼喊,这便是最原始的音乐雏形;当人们庆贺收获和分享劳动成果时,往往敲打石器、木器以表达喜悦、欢乐之情,这便是原始乐器的雏形。
一、弦乐器起源的传说
墨丘利(Mercury)是希腊神话中诸神的使神。有一天他在尼罗河畔散步,无意中踩到一个东西,那东西发出了美妙的声音。他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个空龟壳内侧附有一条干枯的筋。于是墨丘利从中得到启发,发明了弦乐器。后人考证弦乐器出现在墨丘利之前,但弦乐的发明有可能正是从此
得到了启发。
二、管乐器起源的传说
在中国古代,距今五千年前的黄帝时期有一位叫做伶伦的音乐家,传说中他曾进入西方昆仑山内采竹为笛。当时恰有五只凤凰在空中飞鸣,他便合其音而定律。虽然这一传说并不完全可信,但把它作为管乐器的起源也未尝不可。
原始时代的人类,他们的劳动生活,可以说是和音乐为伴而开拓发展,两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音乐是直接从人类的劳动生活中产生出来的。
2 原始人的音乐
古代的两河流域(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是重要的人类文化发祥地之一。当时富饶的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今伊朗、伊拉克一带),在公元前四千年已有了较为发达的音乐。当时生活在这一带的苏美尔人已有了类似竖琴式的乐器和几种管弦乐器。在当时的宫廷里已产生了专业的歌手和较大型的乐队。后来,这些较先进的音乐文化逐渐流传到埃及、希腊、印度和中国等古老的国度,并在这些地区得到了进一步的不同形式的、具有民族色彩的发展。
虽然各民族、各地区的音乐发展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的发展方向都是由世俗音乐逐渐趋向于宗教音乐。
3 中古时期的音乐
一、中国古代音乐
黄帝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君王,他在五千年前就创造了历法和文字。当时,除了前述的伶伦之外,还有一位名叫“伏”的音乐家。据说伏羲是人首蛇身,曾在母胎中孕育了十二年。他弹奏的琴本来有五十根弦,但由于音调过于悲伤,黄帝把他的琴断去一半,改为二十五弦。
在黄帝时代的传说中,还有一位名叫神农的音乐家,据说他是牛首蛇身。神农曾教人耕作五谷,曾遍尝百草而发现医药,还曾经创造了五弦琴。因此可以理所当然地设想,当时的音乐用的是五声音阶。
在中国古代,有关音乐方面的书籍不下三百种。孔子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教育家,同时又是一位音乐家,他曾写过许多论述音乐的随笔,我们可以在论语中看到他对音乐的一些评论。孔子在古琴方面的造诣很高,他能自己作曲,并把悲哀与欢乐付诸琴韵之中。孔子把琴艺亲自传授给弟子,在他的三千弟子中,通六艺者就达七十二人。他的教学内容,可称为“诗、书、礼、乐”。“礼”是谓理天地阴阳之秩序,“乐”即取得和谐。在孔子的哲学中,道德与音乐居于同等地位,他提倡的是以音乐来提高品德。
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的宫廷音乐多为舞乐,即融诗、舞、音乐于一体,与今天的舞蹈是完全不同的。
二、埃及、阿拉伯的古代音乐
古埃及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在金字塔内石壁的雕刻上,我们可以看到音乐演奏者的行列,从而想象出当时演奏音乐的盛况。雕刻中有以手指弹奏的竖琴状弦乐器,还有各种笛类乐器。
阿拉伯等地区的器乐也相当发达,很早以前他们就开始使用在一个八度之间分为十七个音名的特殊音阶了。
三、古希腊和古罗马音乐
希腊音乐的起源也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传说中阿波罗神主管音乐,下辖九位缪斯(Muse)女神,因此音乐也称为Music或Musik。在希腊乐器中,有一种叫做阿乌洛斯的V字型双管笛,还有一种叫做里拉(Lyra)的手琴,齐特尔(Kithara)则是一种类似吉它的弦乐器,这些乐器都是从埃及或阿拉伯传入的。
在古希腊人的生活中,音乐的地位是十分显著的。他们以从埃及和阿拉伯流传过来的东方音乐为基础,逐步加以发展和变化,形成了自己的音乐。古希腊的音乐与诗歌和戏剧有着紧密的联系。在他们那充满魅力的两部荷马史诗和许多著名的戏剧作品中,都体现出了音乐的重要意义。当时社会上一些著名的民间歌手演唱的歌曲,对古希腊音乐的形成和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古希腊音乐在许多方面都有着重大的成就。公元前六世纪,古希腊大哲学家和数学家毕达哥拉斯
(Pythagoras)用一种称为弦琴(Monochord)的单弦乐器,首先解释出纯律理论,根据弦的长度计算出了当时所使用的一切音程。毕达哥拉斯音律的发明与应用是音乐理论方面的重大突破。其次古希腊人还发明了字母记谱法。在乐器的制作上也有着许多大胆的革新和创造,发明了一批过去不曾有过的乐器。古希腊音乐不但有器乐伴奏的独唱抒情曲,而且还有戏剧音乐和舞蹈音乐等形式。这些音乐一般都是以单音音乐为主,在内容上大多为宗教题材。
古罗马的音乐主要是沿袭古希腊音乐的巨大成就。当时的音乐主要是在祭神、婚宴以及军队凯旋时
演奏。公元三世纪以来,古罗马大肆向外扩张势力,对邻近城邦进行野蛮的侵略和掠夺。许多古希腊的优秀乐师和歌手们都变成了古罗马帝王、贵族和奴隶主的奴仆,因此音乐也就成为专门为统治阶级消遣娱乐的工具。但古罗马的音乐文化并没有因循古希腊而停滞,一些民间的歌谣、结婚歌曲、士兵歌曲以及音乐舞蹈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用拉丁语演唱的古戏剧。另外,军队中铜管乐器的出现也是古罗马音乐的主要特征之一。
4 中世纪的音乐
一、基督教与中世纪的音乐
在中世纪的欧洲,教会的权力高于国家和其它社会集团。当时,一切社会意识形态,包括各种艺术以及哲学在内的各方面都要为教会服务,因此中世纪的音乐借助于基督教而取得了不寻常的发展。
可以说从音乐的全部理论到记谱法,从合唱、合奏到键盘乐器的兴起及教学,无一不是与中世纪的教会
休戚相关的。今天的交响乐和歌剧虽然在内容上绝大部分是描写世俗的,但它们与中世纪的教会也有着
千丝万缕的联系。
教会音乐,最初是原封不动地采用了从犹太王国传来的形式,即歌唱圣诗、朗诵圣经,是纯粹的声乐。宗教音乐历来以声乐为主,这是因为声乐有歌词。与此相反,器乐主要是作为世俗音乐而得以发展起来的。
从原始的单音音乐过渡到复调音乐,是中世纪音乐的重要特征。此外,中世纪音乐在理论上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完成了对位法和线谱记谱法。乐器的发明与制作也有了不小的进展,长号、小号和圆号等乐器在当时已广为流行,弓弦乐器(如维奥尔琴)也有了普遍的应用。
二、罗马风格
“罗马风格”一词来源于当时的建筑用语。罗马式音乐是世界艺术史上最伟大的纪念碑式的遗产之一。这种音乐既无和声也无伴奏,它的特征是以齐唱形式为主,通过教堂天井的回音而产生庄严的和声感,其纯朴、清丽的宗教感情与罗马风格的教堂建筑如出一辙。
罗马式音乐是中世纪时期的重要音乐形式之一,其代表当首推格雷戈里圣咏(Gregorian Chant)—— 一种典型的天主教音乐,它是纯粹的单旋律歌唱。在漫长的中世纪里,格雷戈里圣咏对音乐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格雷戈里圣咏中,已经有了多利亚调式、弗利几亚调式、里第亚调式、混合里第亚调式等四种教会调式及其变格调式。到了十六世纪,出现了爱奥尼亚调式及多利亚调式,进而演变成今日的大、小调音阶。格雷戈里一世时代,曾在罗马设立过称为“歌唱班”的教授圣咏的学校,这可谓世界上最早的音乐学校之一了。安普罗修斯( Ambrosius,340-397)圣咏则收集了在教会中所唱的歌曲,并为教会音乐制定了由七音组成的四种教会调式音阶,还创造了对唱等形式。在圣咏中,歌词极为完美地与语言的语势、声调高低和节奏关系结合在一起,它们把宗教感情表达得尽善尽美,可以作为这一时代音乐艺术的总结。
三、中世纪的世俗音乐
中世纪的音乐是以宗教音乐为主的,当时的音乐活动也只局限于在教堂的范围内,而民间流行的世俗音乐是被禁止的。虽然如此,在民间仍有许多流浪歌手和游吟诗人。这些穷困的、社会地位极低的民间艺术家们对于宗教音乐对音乐艺术的桎梏十分不满,他们利用各种方式在民间广泛传播世俗音乐。
这种音乐(包括赞美诗、爱情歌曲、牧歌和讽刺歌曲)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较接近民风世俗,充满着民间的感情。这种民间的世俗音乐在当时已开始酝酿成为一种潜在的音乐潮流,到“文艺复兴”时期,这种音乐潮流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与转变,逐步取代宗教音乐而成为音乐艺术的主流。
5 文艺复兴前期及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
从十一世纪末到十三世纪末,欧洲发生了十字军东征事件。这一历史事件对于东西方文化交流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在音乐方面则表现为游吟诗人、游吟歌手、抒情歌手等人物的出现。他们使用的是类似竖琴的小型手琴或古提琴族内的乐器,他们的演唱涉及情歌、叙事诗式的故事、自然的赞美诗以及宗教和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从十三世纪中后期到十四世纪,哥特风格的艺术在北欧悄然兴起,并明显地表现于建筑方面。在音乐中,哥特风格虽然没有形成代表一个时代的形式,但在起始于奥干努姆(Organum)的复调形式中,却相当明确地表现出哥特风格的特征。在十三世纪的经文歌中,除了庄严的格雷戈里圣咏的固定旋律外,还有采用舞蹈和爱情歌曲的旋律,配以不同歌词和拍子共同歌唱的形式。
十四世纪下半叶,欧洲的社会意识形态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一些先进的、具有推动意义的新思想酝酿并逐渐传播开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即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主张以人为本,人是社会的主宰而并非是神。颂扬人类对生活的热爱以及人类的智慧,相信人的力量能战胜一切。提倡人性,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在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和推动下,欧洲发生了一场涉及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深刻的变革——“文艺复兴”运动。继文学、美术等文艺形式之后,音乐也进入了“复兴”时期。这一时期的音乐,世俗音乐越来越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音乐作品中对于人的内心世界以及自然美的描写变得生动。
突出,以此形成了全新的音乐风格,并产生了众多的器乐体裁和歌剧形式。一些富有个性的作曲家如帕勒斯蒂里那、拉索、兰迪诺、杜法伊和蒙特威尔第等人进行着卓越的音乐活动。他们的创作充满着新音乐的倾向,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在这个时期里,音乐艺术是全面发展的,当时的复调音乐在十六世纪已发展到黄金时代。音乐理论在这时期也趋向成熟:大小调的调性体系已基本确立;和声的功能体系也正在萌芽和发展中;记谱法已由字母法和符号法转为二线谱、四线谱直至五线谱;对位法的应用也已到了十分丰富的程度。这一时期中,器乐的独立性越来越强烈;乐器的发展也逐步加快了步伐。当时的古提琴、短号、小号、长号、管风琴和琉特琴等乐器都已活跃在音乐舞台上,而文艺复兴后期小提琴和古钢琴的出现,更使音乐艺术增添了耀眼的光彩。
6 巴洛克时期的音乐
一、巴洛克风格
音乐的巴洛克时期通常认为大致是从1600年至1750年,即从蒙特威尔地开始,到巴赫和亨德尔为止。1750年,对位法大师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与世长辞,标志着巴洛克巅峰的对位法音乐的终结,也标志着巴洛克时代的终结。之所以称这一时期为巴洛克,是由于一时期音乐表达的技术及方式基本上有它一定程度的共同点,所以用此名词来标志,并无特殊的意义。巴洛克(Baroque)一词来自法语,追本溯源是葡萄牙语barroco,意谓形态不圆的珍珠。是巴洛克末期评论家们在评论此一时期的音乐时所首先使用的,而且一般含有贬意,指粗陋曲、奇异的、夸张的音乐。巴洛克之后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家们趋于将音乐语言简化和规范化,在他们看来,巴洛克音乐过于夸饰而不够规范。因此巴洛克一词被评论家用来指十七世纪及十八世纪前期的艺术及音乐作品。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以用更为深入和细致的历史眼光来看待这一时期的音乐,巴洛克不复有粗陋和毛糙的含意,但是比之巴洛克前后的音乐作品,它确实存在着夸饰和有些不太规律化的特征。
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讲究清晰、统一和协调。但至十六世纪末期,艺术中感情的因素日益增加,明净清澈和完美的形式被表达感情的需要所压倒。在美术中可以从卡拉瓦乔(1573-1610)的色彩浓烈的、戏剧性的绘画中看到。在音乐上我们也早已从马伦齐奥、杰苏阿尔多的牧歌以及道伦德的古歌曲中看出端倪,而他们的下一代则更往前发展了。
要制造出这些强烈的效果,必须发展一种新的音乐风格。一般地说,文艺复兴时期平稳的复调音乐已不适合新时期所需要的特色。巴洛克时期最重要的创造就是“对比”的概念。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进行流畅,各个声部(通常为四至五个声部)相互交织,同步进行。1600年以后这种织体日渐少用,只有在教会音乐中才能见到,这是因为教会音乐受传统及固定的礼拜礼式所束缚,因此是最为保守的。
对比”可以表现为各个不同的方面:音的高与低;速度的快与慢(快与慢的段落对比或快慢声部间的对比);力度的强与弱;音色的不同;独奏(唱)与全奏(合唱)等等。所有这些都在巴洛克时期的音乐结构中存在,各有它们的地位。许多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家使用协奏曲或复协奏曲形式(此词本身意味着明显的对比因素),这种形式的基本特点是织体的变换,有时用一个声部(独奏)或几个声,有时用较大的群体合奏。
最明显而强烈的对比是当时出现的一个新的体裁叫做“单声部歌曲”(monody),它是一种独唱歌曲,大致是在上面有一个流畅的人声声部,配以琉特琴或羽管键琴的伴奏,伴奏的进行较为缓慢,这一体裁的代表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创造者)是作曲家兼歌手卡奇尼(Caccini,约1545-1618)在他划时代的作品《新音乐》(Le nuove musiche)歌集中,人声的旋律依循歌词的意义,变化极大,在节奏和织体上可以从很简朴到非常富有装饰性;而且又与几乎固定不变音型的伴奏声部形成对照。卡奇尼属于佛罗伦萨的“卡梅拉塔会社”(一个由音乐家、诗人、贵族组成的团体)成员,他在十六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接触到将古希腊音乐中表现感情的观点加以再创造的概念,这个团体遵循这个概念采用了“单声部歌曲”的形式。
上述“伴奏”这个词,在文艺复兴时期音乐中几乎不用考虑,作为一个观念,它属于巴洛克时期,它意味着乐器声部之间的地位不同。事实上巴洛克音乐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伴奏部分即通奏低音。通奏低音演奏者在羽管建琴或管风琴(或拨弦乐器琉特琴或吉它)上奏出低音声部,上面标出数字指示他应演奏的填充和弦。通奏低音经常由两个人演奏,一人用大提琴(或维奥尔琴或大管)一类可延长音响的乐器演奏低音声部,另一人演奏填充和弦。这种使用通奏低音的织体是:上面一个人声或乐器的旋律声部,底部是一个低音乐器,中间填以和声,这是典型的巴洛克音乐的风貌。上面的声部也常有用两个的,有时是为两个歌手写的,有时是两把小提琴(此时即称三重奏鸣曲),此种结构在巴洛克音乐中也很典型,特别是通奏低音不能或缺,说明由低音产生和声的概念对于巴洛克音乐是如何重要,是它的中心。这个概念的出现并不突然,在十六世纪中已有将低音声部区别于复调音乐中。上面其他几个声部线条的,但只是到了巴洛克时期这种风格才清楚地确定下来。
与上述的变化一起,而且是有关的,是放弃复调(更精确地说,复调音乐成为一种老式的方法,几乎只用于教会的某一类音乐中)。重视和声必然导致在一首乐曲中出现和声进行的若干终止点,这些终止点称终止或收束,是由于某一种标准的一系列和声进行而形成的。与此相关的是节奏的进行,在声乐中,旋律要表达歌词的情感,必须按照(甚至夸张)语言的自然节奏;在器乐中(包括一些声乐,特别是合唱曲)有用舞蹈节奏的。由于低音用了舞蹈音乐的节奏型,加速了调性感觉的发展以及向某一个特定的音进行的趋向性。与此同时,新乐器种类的出现加速了这个进程,其中最重要的乐器为小提琴族系。当时维奥尔琴的发音适合复调音乐的清晰但却缺乏节奏的动力感,而小提琴洁净明快的运弓以及其演奏辉煌技巧乐曲的能力适合演奏舞蹈节奏的音乐,与单声部歌曲相比更有发挥技巧的能力。声乐风格与器乐风格的交替进行是典型的巴洛克的手法,巴洛克音乐中有这样两种不同风格的交替进行是为了新奇和效果。
巴洛克早期重要的音乐形式是单声部歌曲(相对于前一个时期复调音乐而言)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体载歌剧与清唱剧,强调语音与音乐的紧密结合,在歌剧中还有布景的效果。单旋律音乐中不使用对位,其形式是由旋律与低音相结合发展起来的,如分段歌形式,回族曲结构,在反复出现的低音声部上的变奏。在乐器方面也有相应的发展,如适合于演奏通奏低音组合的乐器,以及替代维奥尔琴族系的小提琴等,小提琴族系乐器更灵活而且能演奏较高的类似人声的音域。
二、巴洛克时期欧洲各国的音乐
巴洛克时期,音乐艺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并且促成了后来的洛可可(Rococo)艺术的兴起。这一时期的音乐以德、意、法等几个国家最具代表性。
巴洛克时代的德意志音乐,以许茨、巴赫和亨德尔为代表。如果把中世纪以来的复调音乐比做金字塔,他们的音乐就好比是塔顶,因为他们不但吸收了文艺复兴以来意大利的新音乐,而且开拓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许茨(Heinrich Schutz,1585-1672年)二十四岁时赴意大利留学,师从于威尼斯乐派的大手笔加布里埃利(Giovanni Gabrieli,1557-1612)。回国后,他发表了第一部德文歌剧《达夫内》,后来还创作了许多的受难曲。许茨与巴赫和亨德尔恰恰相差了一百年,他的风格对于这两位巴洛克音乐大师的创作有着重要的影响。
亨德尔和巴赫的音乐作品,无论在传统音乐的集大成方面,还是在追随新思潮方面,都在音乐史上放射着异彩。亨德尔的作品多为歌剧和清唱剧音乐,在他的器乐作品中也含有强烈的声乐因素,这显然是受了意大利的影响;巴赫音乐则在声乐作品中含有强烈的器乐因素,这为古典主义时代的到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音乐方面,艺术史上最显著的一个转折点发生于17世纪初的意大利。古代风格虽然继续风行,但后来仅用于圣乐,而现代风格则逐渐用于非宗教音乐。由于音乐语汇的扩大、圣乐与非宗教音乐之间、声乐风格与器乐风格之间以及民族之间的差异日益明显。因此,音乐领域中的巴洛克时期,如同其他艺术领域一样,也体现了各种不同的风格。 这段时期的音乐中没有太多的思想,讲究韵律的优美。歌剧、清唱剧和大合唱是声乐方面最重要的一些新形式,而奏鸣曲、协奏曲和前奏曲则是为器乐而创作的。
蒙特威尔地(Claudio Monteverdi, 1567~1643)是“新音乐”的第一个伟大作曲家。在意大利师承他的是史卡拉第(Alessandro Scarlatti, 1660~1725)和佩戈莱西(Giovanni Pergolesi, 1710~1736),都是意大利巴洛克歌剧大师。意大利器乐传统体现在该国伟大的巴洛克作曲家科莱利(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韦瓦第(Antonio Vivaldi, 1678~1741)以及塔替尼(Giuseppe Tartini, 1692~1770)身上。吕里(Jean-Baptiste Lully, 1632~1687)和拉莫(Jean Philippe Rameau, 1683~1764)是法国巴洛克音乐的两位大师。
在英国,继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假面剧盛行之后,有亨德尔(1685~1759)在声乐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亨德尔生于德国,在意大利受过音乐训练。而与他的同代人巴赫(1685~1750)随后在德国把巴洛克圣乐推向了高潮。德国其他的著名巴洛克作曲家有许茨(Heinrich Schutz, 1585~1672)、柏格兹特胡德(Dietrich Buxtehude, 1673~1707)和泰勒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 1681~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