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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国徽、国歌的故事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2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的喜庆日子。
下午3时整,毛泽东迈上100个台阶,准时出现在天安门城楼。精神焕发的毛泽东走到麦克风前,以高亢有力的声音和特有的韵律,向全世界庄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正式成立了!”
天安门广场上响起海潮一样的欢呼声和鼓掌声,响彻云霄,人们处在节日的狂欢中。
3时10分,毛泽东用力地按动了电钮。瞬间,电流启动了广场旗杆下的电动机,新中国的第一面巨幅国旗,如一轮红日冉冉升起……

  “升得好!”毛泽东看着乘风而上的国旗,脱口高声喊道。

  负责制作电动升旗装置的苏冶等人听到毛泽东这句话,泪水夺眶而出。一年后,苏冶牺牲在抗美援朝战场上,他为五星红旗编织上了他最后的一缕金丝。他们用了近一个月的辛勤劳动,终于完成了能让毛泽东站在天安门城楼上,亲手升起几百米之外国旗的这一载入史册的壮举。毛泽东这简短的三个字“升得好”,是对中国革命事业胜利的由衷赞叹,也是对制作电动升旗装置工作人员的崇高褒奖。

  人民群众簇拥着五星红旗,簇拥着天安门城楼,簇拥着领袖毛泽东。天安门城楼上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毛主席万岁!”的欢呼声如春雷滚动。毛泽东伸手招呼着群众队伍,面对麦克风高呼:“同志们万岁!”“人民万岁!”

  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一号公告,明确指出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愿意与任何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的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

  天安门广场的第一面五星红旗在毛泽东的巨手中,升起了。

周恩来说:国徽里一定要有天安门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当年,在设计国徽图案的过程中,对于是否把天安门作为国徽的内容,曾发生过不同意见的争论。

  政协邀请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分别组成以梁思成、林徽因领导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和以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展开国徽设计竞赛。

  两个专家组的首轮国徽方案中,都没有包含天安门的内容。

  中央美术学院的专家后来又提出一个仿政协会徽形式而以天安门为主要内容的国徽图案。

  这个方案与上述两个方案于1950年6月10日送到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五次常务委员会讨论。政协常委会对这3个方案均不满意,但对国徽图案中采用天安门表示肯定,决定以天安门为主要内容之一设计国徽。马叙伦、沈雁冰在1950年6月21日写出的《国徽审查报告》中,对6月10日这次会议有明确记载:“计得有仿政协会徽拟制的5个图案,亦仿会徽形式而以天安门为主要内容的一个图案,一并送请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定。经常委会认为均未恰当,指示以第二种方式为主,加以修正,另制图案。”

  周恩来开始是指示两个专家组进行合作,后来听说双方在主体设计上有很大分歧时,周恩来说:“国徽里一定要有天安门。”在周恩来总理的提示下,梁思成接受了以天安门为主体设计国徽图案的意见。

  最后,全国政协常委会关于拟定国徽图案的说明,是这样阐述的:

     一、形式和色彩符合国徽须庄严而富丽的规定。

     二、以国旗和天安门为主要内容,国徽不但表示革命和工人阶级领导政权的意义,也可省写国名。天安门则象征五四运动以来人民的政治斗争和在此宣告诞生的新中国,合乎具有“中国特征”的规定。

     三、以齿轮和麦稻象征工农,麦稻并用,亦寓地广物博的意义,以绶带紧结麦稻象征工农联盟,此两项与甲乙两项规定,亦相符合。

  至此,国徽图案的基本内容得以确定。

       

 新中国成立,开启了中华民族复兴之梦的新征程。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和各界人士一道,兴奋地为新生的国家商定国歌和国旗——一个国家最庄严的象征。

  在600多件国歌征集稿中,《义勇军进行曲》众望所归。也有代表认为,应修改歌词中“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一句。

  1949年9月25日晚,中南海丰泽园,关于国歌歌词的讨论仍在继续。周恩来建议,国歌就用原来的歌词。他说:“这样才能鼓动情感。修改后,唱起来就不会有那种情感。”最终毛泽东拍板,与会者一致赞同,用《义勇军进行曲》代国歌,并交政协会议表决。

  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国歌的决议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许,国歌从天安门广场通过无线电波传遍了全世界。

  从抗美援朝战争,到“两弹一星”,国歌激励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地跟着党走,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伟大气魄,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时间流逝,无法磨灭一部伟大作品的魅力;时光磨砺,更加彰显出它耀眼的光芒。

  1978年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义勇军进行曲》部分歌词作了修改后,确定为国歌。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体会议通过决议草案,恢复《义勇军进行曲》的原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歌词。

  当大会执行主席习仲勋宣布这项草案已经成为正式决议时,人民大会堂的会议大厅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田钢从报纸上看到这条新闻时,在家里兴奋地跳了起来。“原曲和着原词唱,才有味道、才有劲儿!二者珠联璧合,缺一不可!”他说。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增加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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