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伴秦艺术,是一门专门的音乐表演艺术,是钢琴表演艺术实践中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分为器乐伴奏、声乐伴奏、舞蹈伴奏等。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演唱者的心态、情绪、艺术表演力、感染力及对作品解释的准确性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钢琴伴奏的好坏,伴奏者通过自己的钢琴演奏技巧,加上丰富的艺术表现力,与歌唱者默契配合,形成珠联璧合、天衣无缝的整体,因此,声乐伴奏在演唱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声乐伴奏和钢琴独奏虽然都属于钢琴表演艺术,但是,两者在本质上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首先,两者在钢琴技巧方面的差异 钢琴的演奏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它需要演奏者有较高的音乐修养和演奏技巧。我国著名的作曲家、钢琴家赵晓生先生曾经把钢琴演奏这一大系统分成琴法(即技术)、琴艺(即表演)、琴韵(即风格)三个子系统,这三者贯穿于从学琴伊始直到成为钢琴演奏家的全部过程。我们所说的钢琴演奏技巧包括手指触键、臂腕放松、音色踏板、力度速度、身体运动等几个方面,它是音乐表演的重要手段。良好的演奏技巧,对于演奏者正确地把握、处理作品起着重要的作用。 和钢琴演奏艺术一样,声乐伴奏艺术同样要求伴奏者有着上述我们提到的精湛的演奏技巧和丰富的音乐表现力(关于这一点,对于伴奏艺术表演来说甚至更为重要),这也是声乐伴奏者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声乐钢琴伴奏是一门专门的艺术,它除了要求伴奏者有着较高的钢琴演奏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还要懂得声乐伴奏的艺术规律及特殊性—声乐伴 奏是一门”合作”的艺术,这就必然决定了钢琴独奏的由演奏者自己“全权处理”音乐的习惯与声乐伴奏的“合作处理”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从而,由此产生了声乐伴奏除独奏技巧之外的某些特殊性技巧。 比如说:在弹奏声乐伴奏时会经常遇到双手同时弹奏含有各种音型、节奏、织体的情况,这时,伴奏不可以把右手或左手某些衬托性的织体全都当成主旋律而过分强调,有时,和声及低音进行反而是更重要的。所以,伴奏者在弹奏时往往需要通过控制音量来使伴奏的织体和层次更加清晰,从而使伴奏显得既饱满又避免了喧宾夺主。 此外,在声乐伴奏中,还存在着伴奏与演奏者音量比例是否恰当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音乐形象塑造的成功与否,过大或过小的音响比例都不利于作品的表现。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声乐伴奏者用与独奏不同的触键方法(主要指伴奏者必须根据不同合作对象的音色特点,通过不同的触键方法来控制音色及音量)及合理的运用踏板(包括弱音踏板)这一“调色板”来更好地控制表演中的音响平衡,获得良好的效果。 除此之外,不同的演唱者由于自身条件的差异,也要求伴奏者用不同的弹奏方法与其适应。香港著名的钢琴教授郭嘉特先生曾说他在弹伴奏时,“甚至比自己独奏还难,因为一个人如果自己的技巧不好,伴奏也不会弹得好,而伴奏又需要各种不同的技巧,因为每一位艺术家是不一样的,音色各不相同,你可能要用不同的弹法和他融合。”可见,声乐伴奏与钢琴演奏在技巧上有着较大的差异。 其次,两者在演奏形式方面的差异 钢琴演奏一方面通过钢琴家一个人的表演来逢释作品;另一方面,钢琴演奏家又突出了演奏者的艺术个性,这也是钢琴演奏的特点之一,它是演奏者根据其对乐曲的独特理解及表达乐曲必要的技术手段而对作品进行逢释和处理,是演奏者对其所奏曲目内容的风格的匠心独运、别具一格的表现。所以说,钢琴演奏是演奏者本身通过个人表演来展现他的艺术个性,是一种个体的活动。 声乐伴奏则不同,它是各种伴奏中较普遍,也是较有效果的伴奏形式,人们常用“红花”与“绿叶”来比喻演唱者与伴奏者的关系及伴奏所起到的烘托、陪衬作用。其实,成功的声乐伴奏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背景,而是整个歌曲中不可分割的结合体,它与歌唱者的旋律、歌词融为一体,由歌唱与钢琴来共同深刻地揭示作品的思想内容。在舒伯特、舒曼、拉赫玛尼诺夫等诸多作曲家创作的大量艺术歌曲中,都十分注重发挥钢琴伴奏的作用,通过钢琴伴奏与歌唱者的合作,使它们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表现艺术歌曲的独特魅力。 因此说,声乐伴奏是一种合作的艺术,它以“以伴为主”作为总体原则,强调不能喧宾夺主,弹成独奏,并注重与合作者的默契配合,形成伴奏与演唱的艺术整体。所以说,声乐伴奏是伴奏者与演唱者相互倾听交融的合作关系,或许伴奏者不会像独奏时那么辉煌,但他们与演唱者之间的相互合作的感觉会更清晰,更有层次感,也更加的融合。 在合作中,伴奏者只有倾听演唱者的速度变化、强弱层次、情感处理、句法呼吸、音色控制等才能尽可能地用与演唱者相同的感觉来表现音乐,使双方默契相融,和谐统一。还有人曾把伴奏与演唱者的关系比喻成“鱼和水”,两者相互依存,只有当二者之间实现最完美的结合,才能使音乐作品在艺术的舞台上显示出应有的生命力和艺术魅力。所以,声乐伴奏从其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合作”的艺术,它需要伴奏者与演唱者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倾听。 最后,两者对演奏者能力要求的差异 钢琴演奏是个体性的活动,它对演奏者的能力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钢琴演奏的技术与技巧能力、音乐感受和表现能力、读谱、记忆、应变能力等,这些能力也是对钢琴演奏者最基本的要求,通过这些演奏能力的良好结合,使演奏者在表演中达到“琴人合一”的境界。当然,这些能力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声乐伴奏,除此之外,对于声乐伴奏来说,还有着与钢琴演奏不同的特殊的能力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声乐伴奏要有把握作品的能力。 这个能力主要包括要准确地理解歌词含义,并深人体验演唱者的语气、句法、气口、情绪等等,对于歌剧还要了解人物的性格特点。由于声乐演唱艺术和文学语言的结合体,所以这就要求声乐伴奏者具有较高的语言、文学修养,在实际演奏中要看四行“乐谱”,即钢琴伴奏谱、歌曲的旋律和歌词。 2.声乐伴奏要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机敏的反应能力。 这也是声乐伴奏所应具备的特别能力。伴奏是合作的艺术,但由于演唱者的审美观的差 异,也导致了不同的演唱者对音乐作品的内容和风格有着不同的理解,即使是同一部作品,不同的演唱者往往也会有着不同的处理,而且在合作演出的过程中,又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如演唱者忘词、忘谱、伴奏者翻谱失误等等),所以,又要求声乐伴奏在实践中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以配合不同的演唱者和应付各种意外情况的发生。 3、声乐伴奏应具备即兴伴奏和较离的视谱能力。 这也是钢琴演奏与声乐伴奏能力要求的区别之一。在弹声乐伴奏时,常常会遇到没有伴奏谱的情况,这时就需要伴奏者即兴编配,从而要求伴奏者必须具有扎实的和声知识、熟悉键盘的功底、良好的音乐织体、调性以及音乐感觉。所以,声乐伴奏者还具备良好的和声、曲式等音乐理论以及综合运用的能力。此外,有时由于是临时的演出任务,常常只能在演出之前与演唱者匆匆合作,这时又要求伴奏者具有较强的视谱能力〔包括对歌词的理解及音乐的感受能力)。可见,在声乐伴奏中,这两方面的能力也是极其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对声乐伴奏与钢琴演奏在钢琴技巧、演奏形式及对演奏者能力要求三个方面的分析 可以看出: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声乐伴奏由于其本身在演奏时的特殊性,就必然决定了它与钢琴演奏的不同,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的,那种将声乐伴奏与钢琴演奏等同起来,用独奏的方法来弹伴奏的观点和做法是不科学的,因为伴奏者除了为演唱者进行伴奏之外,它还需要有完善的艺术修养,对演唱者的作品的语言、内容及情感处理给予帮助和指导,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声乐“艺术指导”。 认识到声乐伴奏与钢琴演奏的差异,对于致力于从事声乐伴奏事业的人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只有意识到两者在本质上的差异,才能推动声乐伴奏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声乐伴奏艺术和声乐演唱艺术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