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轻音乐(LIGHT MUSIC)是相对古典音乐而言的,即用通俗流行手法进行改编诠释,用小型乐队进行演奏,以营造温馨浪漫情调、轻松优美氛围为宗旨,带有休闲性质的一种通俗音乐。
众所周知,古典音乐具有厚重的织体,庞大的结构和规模,凝重的乐思,深刻的思想内涵,最主要的特征是严肃端庄。轻音乐则相反,织体轻盈,结构小巧简单,节奏明快舒展,旋律优美动听。它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内涵,也不想拥有这种内涵,只想带给人们轻松优美的享受,其主要的特征是轻松活泼,因此,把这种音乐命名为轻音乐是非常贴切的。
轻音乐与古典音乐的区别
但轻音乐也不等同于以流行歌曲为核心的流行音乐。它不像流行音乐那般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对社会的批判意识而显得温文尔雅,也不像流行音乐那般媚俗、煽情而具有较高的审美品味,商业气息也相对较少。热门流行歌曲很快就会过时,优美的轻音乐乐曲却会经久不衰。总的来说,轻音乐介于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之间,是对二者鲜明对立的一个折中,可谓是音乐中的“第三种势力”。它古典气息和现代风味兼而有之,华丽而不艳俗,浪漫而不轻浮,抒情而不缠绵,既通俗易懂、平易近人,又格调高雅、风度不凡。古典乐迷不觉得粗俗,流行音乐爱好者也能够接受,可谓雅俗共赏。
各具特色的轻音乐乐队
轻音乐的这种特征使得它一出现就受到广泛的欢迎。30年代后期成立的曼托瓦尼乐队是轻音乐诞生的一个标志。该乐队以极为柔和动听、优美醉人的演奏,使轻音乐迅速树立了自己独特的形象和气质,在通俗音乐乐坛上奠定了自己的地位。60~70年代是轻音乐的全盛时期,一大批各具特色的轻音乐乐队纷纷建立,如詹姆士·拉斯特乐队、保罗·莫里亚乐队、享利·曼西尼乐队、珀西·费斯乐队、斯坦利·布莱克乐队、贝尔特·肯普弗尔特乐队、维尔纳·缪勒乐队、阿尔费雷德·豪泽乐队、弗兰克·普赛尔乐队等。
这些乐队在欧美各地不断举办轻音乐演奏会,录制了大量精美唱片,畅销世界各地。这种小巧精致的音乐让古典乐迷们感到两耳一新,风味别具,就好比穿久了正儿八经的西服后,换上了随意自然的休闲服一般。而流行音乐爱好者在领略了声嘶力竭的呐喊冲击之后,轻音乐就像是一杯清凉爽口的饮料。